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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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某判处十年说明法律不是追星族李某某轮奸罪被判处了十年,总算是有了一个结局。 按照法律依据,是不应该有轻判和重判的,因为法律就是法律,不是橡皮筋。重判的提法不符合法律精神,轻判的提法也不符合法律精神。从严从快从重的提法,也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。 李某某没有因为母亲梦鸽的誓死捍卫而轻判,也是法律平等的一个体现。 李某某没有因为母亲梦鸽的跑来跑去而重判,也是法律尊严的一个体现。
看来梦鸽的能力也是有限的,歌星的能力的也是有限的。 作为母亲,梦鸽尽力了。 作为歌星,梦鸽超常发挥了。 但是母亲和歌星都不能代替法律,都不能改变事实。 假若因为母爱法律走形了,法律就不成为法律了。 假若因为大张旗鼓的爱护儿子法律走形了,受害人的母亲情何以堪?关心李某某轮奸案的国人情何以堪?
李某某判处了十年,梦鸽的功夫白费了。 在梦鸽功夫白费的过程里,我们看到法律在某些时候,还是很坚决的。 我们还可以看到,法律不是追星族。 我们甚至可以说:一个人过于和法律较劲,法律就是一只老绵羊,也会被惹恼的。 不知道梦鸽懂得不懂得这个道理。
最后修改于 2013-09-26 1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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